******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来函《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安徽阜阳太和凤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安徽阜阳太和凤凰110千伏输变电******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M)。
二、项目建设地点:阜阳市太和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2台50兆伏安主变压器;新建2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8.8千米(折单)。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认真听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
七、本核准项目相关支撑性文件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皖发改能源〔2022〕309号);3.《关于安徽阜阳太和凤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自然资源和规划函〔2024〕20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能源局有关规定,及时向电力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