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农场新建烘干线立筒仓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龙农场新建烘干线立筒仓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024AFAGZ0297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2月06日
长龙农场新建烘干线立筒仓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潜龙佳苑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贰拾壹元陆角叁分(¥******.63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0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镇巢庐路西侧巢湖市金龙商务中心3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壹拾肆元壹角贰分(¥******.1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0
招标(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项目负责人:唐超
联系电话:0551-65398435,18******3
公示期: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联系电话:0551-65398435,1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11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长龙农场新建烘干线立筒仓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