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寻甸县先锋镇大窝铺村、富鲁村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建设容量30mw 的光伏发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0.18hm2,其中临时用地26.56hm2,永久占地3.62hm2,包括开关站、光伏支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道路、塔杆、附属设施等。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扬尘防治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合理安排施工******居民点,并采取临时围挡措施;配置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禁止沿途洒落;安排专人对运输道路定期清扫维护,洒水降尘;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加强监督管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开展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培训,施工人员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越界施工,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弃渣场、表土堆场等,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减少水土流失;各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立方米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油水分离器和沉淀池,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禁止
鸣笛,保持匀速慢行;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及时在场地内回填利用,不得长期堆置;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产生的包装废物收集后进行分类,交由废品回收机构进行循环利用。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对植被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动物资源、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应取得林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管,禁止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禁止滥砍乱伐;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施工人员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安全,避免引发火灾;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道路边坡、集电线路区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禁止猎杀野生动物,设置举报奖励机制,以制止偷猎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集中期避开鸟类等动物迁徙、繁殖季节,尤其是黑颈鹤迁徙期;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加强监督管理,设立专职监督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监管;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及生态恢复。项目施工前制定“贴线”施工、穿越基 本农田的施工方案环保专篇;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等重点区域应设置警戒线,禁止超范围用地、临时占用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区等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回填,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带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同时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对临时堆土带进行覆盖,避免降雨影响产生溅蚀,减少水土流失;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减少水土流失;在挖填高度较大,土层较破碎的路段布置浆砌石挡墙减少滑塌;施工建设后期,对裸露的道路边坡采用撒草绿化。
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林草的浇灌用水,不外排;开关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建设1座6m3化粪池,用于收集开关站内卫生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光伏发电区和开关站的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有效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加强项目内的绿化。
(三)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及废油、废电池。项目开关站区域设置1间面积 16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废铅酸电池、废油集中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
(四)环境风险防护措施: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为箱式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采取在每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 1座 1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以满足箱式变压器油暂存需求,事故油池应采用混凝土结构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消防应急设备;项目内设置杜绝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标语、警示牌,禁止火源进入项目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后,运营期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光伏板下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寻甸县先锋镇大窝铺村、富鲁村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建设容量30mw 的光伏发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0.18hm2,其中临时用地26.56hm2,永久占地3.62hm2,包括开关站、光伏支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道路、塔杆、附属设施等。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扬尘防治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合理安排施工******居民点,并采取临时围挡措施;配置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禁止沿途洒落;安排专人对运输道路定期清扫维护,洒水降尘;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加强监督管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开展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培训,施工人员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越界施工,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弃渣场、表土堆场等,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减少水土流失;各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立方米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油水分离器和沉淀池,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禁止
鸣笛,保持匀速慢行;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及时在场地内回填利用,不得长期堆置;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产生的包装废物收集后进行分类,交由废品回收机构进行循环利用。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对植被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动物资源、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应取得林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管,禁止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禁止滥砍乱伐;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施工人员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安全,避免引发火灾;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道路边坡、集电线路区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禁止猎杀野生动物,设置举报奖励机制,以制止偷猎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集中期避开鸟类等动物迁徙、繁殖季节,尤其是黑颈鹤迁徙期;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加强监督管理,设立专职监督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监管;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及生态恢复。项目施工前制定“贴线”施工、穿越基 本农田的施工方案环保专篇;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等重点区域应设置警戒线,禁止超范围用地、临时占用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区等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回填,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带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同时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对临时堆土带进行覆盖,避免降雨影响产生溅蚀,减少水土流失;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减少水土流失;在挖填高度较大,土层较破碎的路段布置浆砌石挡墙减少滑塌;施工建设后期,对裸露的道路边坡采用撒草绿化。
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林草的浇灌用水,不外排;开关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建设1座6m3化粪池,用于收集开关站内卫生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光伏发电区和开关站的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有效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加强项目内的绿化。
(三)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及废油、废电池。项目开关站区域设置1间面积 16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废铅酸电池、废油集中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
(四)环境风险防护措施: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为箱式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采取在每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 1座 1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以满足箱式变压器油暂存需求,事故油池应采用混凝土结构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消防应急设备;项目内设置杜绝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标语、警示牌,禁止火源进入项目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后,运营期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光伏板下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