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31000吨催化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1000吨催化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建业路西侧、酒泉路南侧、兴达路北侧,兴达路1号
******有限公司
验收性质: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8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意义,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