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7月1******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委员会二楼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内 (厂区中心坐标:E112.638973,N26.974922)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平衡建滔公司产生的液氯,租用建滔公司约120亩的空地建设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年消耗建滔公司液氯约27万吨(液氯仅来源于建滔公司,不从其他企业购入)。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一条甲烷氯化物生产线(含氢氯化单元、氯化单元、精馏单元、回收处理单元(甲醇回收和盐酸提浓设施)、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单元和四氯化碳转盐酸单元),并配套相关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甲烷氯化物20万吨;二期在一期建设的生产线基础上,氢氯化单元增加搪瓷反应釜和氯甲烷压缩机,氯化单元增加氯化反应器,氯化氢塔,回收处理单元增加稀硫酸提浓设施,并新增相关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甲烷氯化物年产量增加至3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一期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新建的污水管网进入建滔公司PVC污水处理站(仅处理本项目一期排入的废水)处理达标后,从建滔公司污水总排口与建滔排水共用"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或化粪池处理后从锦亿公司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松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拟在厂区内自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不再依托建滔公司处理本项目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松木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松木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生产线废气均通过管道密闭收集,进入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其中氢氯化单元废气经"三级冷凝"处理后与经"二级冷凝"处理后的精制单元废气和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单元废气、经"一级冷凝"处理后的硫酸提浓单元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碱洗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的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提浓单元废气经"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30m高的1#排气筒排放;四氯化碳转盐酸单元放空尾气经"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滴滤"处理措施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危废库废气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4#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压缩机、干燥器、风机及各类机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精/蒸馏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废干燥剂和生活垃圾。其中精/蒸馏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干燥剂交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