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额敏县方圆农资专业合作社隆达滴灌带厂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额敏县方圆农资专业合作社隆达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额敏县上户镇隆达滴灌带厂
建设地点:额敏县上户镇库尔布拉克三村041号方圆农资专业合作社院内南部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